哈尔滨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专业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哈尔滨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专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
第三条 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第八条 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认真执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相应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投档时,以实际考分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或按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参照本章程第十条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其它专业实行按专业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与韩国世明大学合作举办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学生在哈尔滨学院学习,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哈尔滨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制四年。该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等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七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俄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录取时,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艺术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艺术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在省级招生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体育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体育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体育类考生,可按相应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进行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第二十条 往届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范围是黑龙江、山东、湖南、浙江、辽宁、四川、湖北、江西、河北、重庆、福建、云南、内蒙古、陕西、吉林、河南、山西、甘肃、贵州、广西、安徽、江苏、广东、海南、青海、宁夏等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www.hrbu.edu.cnE-mail:zsb@hrbu.edu.cn招生咨询电话: 0451-86613350(Fax)、86688519、86617723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指令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想要攻读哈尔滨工程大学的工程管理硕士(MEM),学生将学习现代管理策略和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以提升独立进行工程管理的能力。但在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学校的招生简章,确保对招生政策有全面理解,并准备好相关手续。以下是关于该校MEM招生简要说明:
1. 该专业主要针对在职工程管理领域工作者,要求本科毕业生具备至少3年工作经验;专科生需达到本科同等学历且有5年经验,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则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 报名流程包括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在线报名,每年10月开放,过期则无法补报。报名成功后,需在11月中旬进行现场或网络确认,同时完成身份验证和准考证打印。
3. 学员需通过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通常在12月底至次年1月初进行,考试科目包括管理综合和英语二。通过初试后,将在次年的3、4月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内容涵盖政治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最终录取将基于两轮考试的总成绩。
以上信息是对哈尔滨工程大学MEM招生简章的概述,希望对你的报考决策有所帮助。如有关于在职研究生的其他疑问,欢迎向我们的在线顾问咨询,或直接查阅学校官方招生资料。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咨询热线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427室,联系电话是0451-86414671和86414771。邮政编码为150001,如需发送文件或资料,可使用传真服务,号码为0451-86417835。
作为国内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哈工大在学科建设上成绩斐然。该校拥有9个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以及6个在二级学科领域的重点支持。在教育部的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哈工大的10个一级学科排名跻身全国前五,尤其在力学学科上,更是荣膺全国首位。
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哈工大展现了更强的实力,共有17个学科被评为A类,显示出其学科的卓越品质。在全国高校中,哈工大的A类学科优秀率排名第六,A类学科总量位列第八,而工科学科的A类数量更是仅次于少数几所顶级院校,位列全国第二。这些数据充分体现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科研和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